1000万!阳城数字消费券重磅来袭!
核券商户
参加我县数字消费券活动的商户,交易地、经营地须在我县辖区内,并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实体商户,重点为限额以上入统企业,
其他商户为:
①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
②签订2022年入统承诺书,并由县科技局、县统计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企业;
③由县文旅局审核确认的旅游景区及相关企业。
以上商户报县数字消费券发放专班办公室汇总后向发放平台推送。
6月16日,我们会为大家推出阳城数字消费券商户名单,敬请关注。
使用规则
(一)商业通用券、加油券、文旅券、数码家电摩托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核销消费。
2.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核销1张消费券。
3.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足额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4.当已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消费券作废,不能再次使用,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照比例退回资金池。
(二)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1.在已核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在阳城完成购置税缴纳并办理车辆上户登记。购车发票有效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个人消费者购车后,通过发放平台上传行车证、购车发票、银行卡交易小票、个人身份证等资料。
3.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平台”7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对应的票面资金发放至购车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账户。
4.汽车消费券是在购车人享受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的进一步优惠,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抬高车辆销售价格。
5.县科技局通过网络及时公示核销信息及车辆销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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